湖北省2022年“优师计划”师范生招生录取和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实施办法(黄冈师范学院)

发布时间:2022年07月03日   浏览:8590次  

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有关县(市)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师办函[2022]5号),为做好我校2022年省级“优师计划”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和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,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。

一、招生计划与定向就业市州

招生专业

定向就业市州

招生计划

汉语言文学

黄冈

39

孝感

11

神农架

6

地理科学

黄冈

32

孝感

9

神农架

1

生物科学

黄冈

31

孝感

10

神农架

1

二、确定拟录专业

1.集中填报志愿结束后,省招办于2022年7月2日将填报我校“优师计划”志愿并达到批次线的考生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提供给我校。我校联系全部考生,于2022年7月3日前建立考生QQ群。考生须实名入群。

2.根据分数优先原则,先确定每名考生的拟录专业,并向考生公布。

三、考生填报定向就业市州志愿

将1个就业市州确定为一个志愿单位,考生可以填报1至3个定向就业市州志愿,并表明是否服从调剂。考生须于2022年7月3日17:00前通过QQ群向我校提交定向就业市州志愿。

四、确定拟录名单

1.根据招生专业+定向就业市州的招生计划,遵循分数优先原则逐一检索考生志愿,于2022年7月4日9:00前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2.我校于2022年7月4日9:00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(包括拟录取专业及定向就业市州),向全体考生公示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者,于2022年7月8日到我校签订《湖北省地方“优师计划”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》。

3.协议签订后,由省招办按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办理录取手续,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,并将录取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。

4.放弃优师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者,须向我校提交放弃招录资格声明。放弃声明须以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为底本,写明“本人自愿放弃2022年湖北省优师专项计划录取资格”字样,并经考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字后提交。放弃录取资格者由我校向省招办报备,有关材料存档备查。

5.考生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相关专业报考要求的,不予录取。

五、组织签订协议

1.协议三方:

甲方:黄冈师范学院

乙方:填报优师专项计划志愿且符合优师专项计划招录条件的考生,未满18周岁(2004年7月1日后出生的)的考生须与法定监护人一同签订协议。

丙方:相关市州教育局

2.签约时间:

2022年7月8日8:00—18:00。逾期不到视为放弃。

3.签约地点:

黄冈市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学术交流中心

4.注意事项:

我校将于2022年7月3日—7月10日间电话联络填报优师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,请考生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

签约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准考证原件,签约时须验证。

 

黄冈师范学院

二O二二年七月二日